权威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深度解析(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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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最高人民法院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深度解析(附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全景回顾

亲爱的读者,你是否好奇最高人民法院如何引领互联网法治新风向?2021年5月31日下午,一场聚焦网络空间司法规则的重磅发布会如期举行。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与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刘峥共同亮相,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现场,揭开了十大典型案例的神秘面纱。

图为发布会现场。肖旸 摄

当前,我国互联网生态蓬勃发展——截至2020年底,网民规模突破9.89亿,普及率高达70.4%。互联网不仅重塑资源配置模式,更驱动产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跃迁。平台经济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互联网行业治理,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为人民法院审理网络案件指明方向。

人民法院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创新司法举措,积极应对互联网新挑战,在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中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审判职能,构筑网络空间法治屏障

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裁判,为数字经济设立清晰规则,护航新技术、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2018年至今,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案件21.7万件,审结20.9万件,案件量逐年攀升且涉猎新型法律问题,考验司法智慧。

针对网络刷单、身份盗用、“薅羊毛”等灰黑产业,人民法院坚决打击,弘扬诚信风尚;在数据产权等新兴领域,通过裁判明确保护边界;对于平台经济,则精准界定责任范围,平衡创新与权益保护。

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司法改革基石

回应时代需求,最高人民法院先后设立杭州、北京、广州三家互联网法院,推行“网上案件网上审理”模式。这些法院以技术赋能司法,审结多起标杆案件,赢得国内外广泛赞誉。

多元举措赋能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意见,同步发布多项司法解释,细化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下一步,将参与反垄断法等修订工作,起草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维护公平市场秩序。

人民法院还将强化与行政机关协作,构建大保护格局,并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业态裁判规则,让公众共享互联网发展红利。

互联网十大典型案例精选

1 陈力等侵犯著作权罪案

[(2019)沪03刑初127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2017年至2019年,陈力团伙通过境外服务器盗播《流浪地球》等2425部影视作品,非法获利超千万元。法院依法判处八名被告实刑并处罚金,彰显打击跨境侵权的决心。

【典型意义】

本案精准界定“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对海量侵权认定树立标杆,凸显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

【专家点评】

林维教授指出,本案破解了跨境犯罪取证难题,刑法修正案(十一)强化了网络传播行为规制,为类似案件提供法理支撑。

2 杭州华泰一媒诉道同科技侵权案

[(2018)浙0192民初81号,杭州互联网法院]

【基本案情】

华泰公司通过区块链存证取证,指控道同公司擅自发布其作品。法院首度确认区块链电子存证效力,判定侵权成立。

【典型意义】

本案开创区块链存证司法认可先河,为数字时代证据规则革新提供范本。

【专家点评】

冯晓青教授认为,判决明确了电子证据审查标准,推动技术与司法深度融合。

3 咪咕与众佳著作权纠纷案

[(2018)鲁民终1607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咪咕公司未经授权提供在线阅读,众佳公司通过时间戳固定证据。法院采信电子数据链,判决咪咕承担赔偿责任。

【典型意义】

本案降低权利人取证成本,丰富电子证据应用场景。

【专家点评】

邓宏光教授指出,第三方电子取证平台效力获肯,缓解了举证难问题。

4 常文韬诉许玲“暗刷流量”案

[(2019)京0491民初2547号,北京互联网法院]

【基本案情】

双方约定“暗刷流量”服务后发生纠纷。法院认定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无效且收缴违法所得。

【典型意义】

首例否定“暗刷流量”交易效力,净化网络诚信环境。

【专家点评】

郭禾教授强调,虚假流量损害市场公平,司法不予保护。

5 俞彬华诉华多公司虚拟财产案

[(2019)粤0192民初70号,广州互联网法院]

【基本案情】

用户虚拟财产被盗,法院按过错比例判令平台承担40%责任。

【典型意义】

确立虚拟财产保护中用户与平台责任分担规则。

【专家点评】

来小鹏教授认为,本案探索了合同框架下虚拟财产维权路径。

6 九眼泉与瀚森瑞达商业诋毁案

[(2019)甘民终591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瀚森瑞达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声明诋毁竞争对手。法院判令其消除影响并赔偿。

【典型意义】

明确社交媒体商业诋毁责任,创新消除影响执行方式。

【专家点评】

凌斌教授指出,判决适应移动互联网传播特点,强化企业商誉保护。

7 明河社诉火谷网改编权纠纷案

[(2018)京民终226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火谷网擅自改编金庸作品元素开发游戏,法院判赔1600万元。

【典型意义】

厘清改编权边界,彰显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专家点评】

孙国瑞教授认为,采用“整体比对法”认定实质性相似,为文创产业提供指引。

8 嘉瑞宝诉多维斯恶意投诉案

[(2019)津0116民初5880号,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被告虚构版权投诉打压竞争对手,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35万元。

【典型意义】

规范“通知-删除”规则适用,遏制恶意投诉。

【专家点评】

周汉华研究员强调,判决平衡了平台治理与公平竞争。

9 腾讯诉数推刷量不正当竞争案

[(2019)渝05民初3618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数推公司提供虚假刷量服务,法院判赔120万元。

【典型意义】

将刷量行为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打击网络黑灰产。

【专家点评】

易继明教授指出,本案完善了互联网专条兜底条款适用逻辑。

10 腾讯诉微源码外挂干扰案

[(2019)粤民终2093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微源码公司开发“数据精灵”外挂干扰微信功能,法院判赔500万元。

【典型意义】

探索网络干扰行为认定标准,维护平台生态系统。

【专家点评】

崔国斌教授认为,判决为软件插件合规性提供了清晰分析框架。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杨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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